屯昌:一张飞机票的背后
日期:2021-06-30 08:10:57  来源: 

“没想到都过了三年,还因为这个事受处分……”在谈到自己因三年前公款旅游被处分时,屯昌县食品公司副经理、党支部委员王廷伟懊悔地说道。

去年,屯昌县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县食品公司,财务账簿上一张拉萨飞往昆明的机票引起巡察组的注意。

“拉萨飞往昆明的机票怎么会用来报销?是出差还是公款旅游?”翻到报销单据的小吴,疑惑地向一旁的组长老蔡问道。

“不要着急,我们先看一下报销材料里的相关手续,确定他们去昆明的目的,再翻阅一下相连日期的报销材料,看能不能把问题搞清楚。”

根据老蔡的指导,小吴仔细查阅了报销附件,发现这些费用是2017年7月,屯昌县食品公司时任副经理黄贻新、副经理王廷伟和职工王开智前往西藏拉萨参加上级举办的“畜禽屠宰监管及执法操作实务培训班”产生的。根据培训安排,他们在拉萨培训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至27日,但王廷伟等3人25日就从拉萨前往昆明了,29日才从昆明返回海口。

“这次培训的地点只有拉萨,培训没有结束为什么去了昆明?”小吴不解地向老蔡说道。

老蔡根据多年的巡察经验,认为王廷伟等3人极有可能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借外出培训之机公款旅游。

“请你详细说明2017年7月前往西藏拉萨培训时的情况。”为了进一步核实问题,巡察组找来王廷伟。

“那次参加培训的有我、黄贻新、王开智三人,由于培训期间有学员出现严重的高原反应,所以培训班于7月24日下午提前结束,我们便于7月25日前往昆明转机返回海口。”

“转机需要花4天时间?为什么7月29日才从昆明飞回海口?”

“培训提前结束后,我们几个人便商量,既然好不容易才出来一趟,正好培训又提前结束,于是我们就借返程途经昆明转机之机,一同到昆明游玩了几天。”看着自己的违纪行为已被巡察组掌握,王廷伟便道出了实情。

为全面了解事情的经过,巡察组同时找来黄贻新、王开智两人进行谈话,两人所述事情经过与王廷伟基本吻合,于是巡察组决定将此问题线索移交屯昌县纪委监委。

经屯昌县纪委监委调查,2017年7月,屯昌县食品公司副经理、党支部委员王廷伟在公派外出培训期间,借机到云南省昆明市观光旅游,之后违规报销并领取差旅费960元,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2020年12月,王廷伟受到党内警告、政务记过处分,相关违纪款已上缴。

为推动以案促改,发挥查处一案、警示一片、治理一域效果,屯昌县纪委监委将该案例作为典型通报全县各单位,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当前开展的作风整顿建设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小事严起,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杜绝公款旅游、吃喝等问题,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。(屯昌县纪委监委)


发 布人:杨明    浏览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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